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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防总队负责人谈春节期间如何预防火灾

【字体:   2013-02-10 09:19:11   来源: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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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潘杰、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处长宫玉郡做客广西新闻网网络电视。

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8日讯(记者车伟强杨郑宝)2月7日下午,广西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潘杰、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处长宫玉郡做客广西新闻网网络电视,接受本网专题访谈。访谈期间,两位警官就春节期间村寨火灾、“三合一”场所、电动车以及烟花爆竹火灾的预防和应对措施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当前村寨防火的应对措施

为了使广大少数民族村民欢度新春佳节,当务之急是各相关市县、职能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到各村屯检查、指导各村寨落实防火安全工作制度情况,宣传、动员每家每户自查自纠自家有哪些火灾隐患,村寨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准备工作如何,消防水源、水泵、消防管网、水枪、水带是否完整好用,防火检查、巡查工作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宣传是否跟上。

各村屯要自行开会动员,建立防火公约,进行广播警示、张贴标语、海报、悬挂横幅、发放防火宣传资料,轮流负责喊寨、巡寨等措施,教育大家要正确用火用气用电,不要使用劣质电器或超负荷用电,要经常教育小孩不要使用打火机,随意玩火,应该到空旷的地方去燃放烟花爆竹,避免火星到处乱窜。通过这些措施,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教育氛围,使每个村民时时刻刻都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

为了平安祥和地欢度新春佳节,希望广大群众科学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在使用明火取暖时切勿在周边放置可燃易燃物品,无人看管或用火完毕后切记将火熄灭,以免引发火灾。

“三合一”场所火灾预防

“三合一”场所也是春节期间火灾高发、容易引起亡人火灾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三合一”场所通常是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使用,集人员住宿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这些场所在春节期间火灾危险性更高。

“三合一”场所的防火措施

1、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街道办、派出所、居委会等职能单位和基层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此类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和整治动员。

2、通过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合法安全文明经营,自觉对经营、储存、住宿等各个功能区进行物理隔离,留有足够的疏散逃生通道,必要时配备灭火器和简易自动灭火系统,一旦发生火灾可避免火灾跨区域蔓延,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3、要尽量减少货物堆积,不乱摆乱卖,乱拉乱接,不使用劣质电器,杜绝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不违规兜售烟花爆竹、液化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要避人员伤亡,首先是人员不能在此类场所居住,其次要规范管理,货物摆放整齐,从源头上管理好火、电,加强火源、电源的检查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电动车火灾预防的主要措施

1、使用和电动车匹配的原厂充电器,坚决不使用改装电池,杜绝因充电器与原电池、线路等不兼容而引发的电池自燃。

2、确保每次充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可选购带有计时器的插座。

3、不要将电动车放到室内充电,单位、小区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同时要尽量清除充电区的可燃易燃物品,避免充电发生火灾后及时控制火势。

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车主要尽量避免一次充电超过10小时,充电时要远离周围可燃物品避免起火成灾。

烟花爆竹火灾的危险性

2012年春节期间,全区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超过200起,占到同期火警总数的50%。

预防烟花爆竹火灾的消防提示

1、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2、严禁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3、节日期间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请关好门窗,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避免引起火灾。

4、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场。

 

编辑:吴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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