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警防范能力,济南市气象安监局联合建立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并于9月底形成正式文件印发。
文件中,明确了双方工作的流程和任务,建立了双方安全生产执法相互通报机制和气象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强调双方通过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工作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气象灾害应急保障能力和应对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工作机制。
机制中要求市气象局在对企业进行防雷装置验收和防雷装置年检工作中发现的未经防雷许可的建设项目和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及时向市安监部门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规定市安监局在审查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时要查看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和定期检测报告,对没有验收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的企业及时向市气象部门反馈,确保防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