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志广、通讯员付晓玉)记者7月25日获悉,辽宁省气象局近日出台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遵循分灾种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设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以中国气象局应急响应命令和《辽宁省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为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综合考虑辽宁省天气实况等多种因素,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应急响应命令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解除。
作者:高志广 付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