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网讯 《辽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近日修订完成。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向全省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印发了修订后的该预案。
修订后的《预案》建立了一个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到预案启动,再到灾害的处置和恢复重建完整的机制。健全了气象灾害从预警到响应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职责,细化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分部门、分灾种响应的工作流程,强化了气象部门在灾害性天气预警中“信息树”的作用。
《预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做出启动响应应急预案的决定,采取一定措施和行动,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
《预案》在省气象局、省政府应急办、省发改委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修订完成。 (北国网记者 王德锟 特约记者 周恩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