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 (摄影:景阳)
在11月7日召开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在报告中阐述了中国对于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方面的几点设想。
首先,应当设立负责技术开发与转让的机构,专门负责战略规划和协调组织,包括技术开发与转让的审查和评估。同时,这个组织还将履行提供信息、管理专项基金等方面的职能。
其次,建立专门的技术开发与转让的资金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建议发达国家应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专门基金,提供技术开发与转让的稳定支持,同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的培训。
另外,应当建立有效的审查评估机制,协调好知识产权保护和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的关系。在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促进竞争,遏制技术垄断,形成合理知识产权转让机制。
苏伟强调,在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过程中,一定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互动机制。
苏伟同时表示,中国愿意与有关方面一道,为推动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做出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