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人工影响天气
人工增雨雪、防雹防霜、消雨消雾等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过去曾因缺乏相应管理规范而存在种种安全隐患。自2002年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与《气象法》相配套的国务院行政法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已开始实施,这对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将起到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缺乏有效协调机制;有些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未经培训擅自上岗,或者虽经培训但不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作业事故发生;一些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设备存在着严重隐患。此外,设备运输、存储也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
据介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涉及多学科、多部门、多行业,需要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条例》确立了以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管理体制。
据介绍,《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还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职责,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的评估,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业所需的炮、火箭发射装置、炮弹、火箭弹等设备的生产、采购和年检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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