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于1954年9月16日正式成立。在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自治区气象事业面向国家气象事业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经过半个多世纪改革、建设与发展和几代气象人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辉煌成就。近年来,深入实施“拓展领域、科技兴气象和人才强局”战略,积极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初步形成了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框架。
内蒙古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秉承“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上级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并实行与双重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自治区气象局设10个处室、11个直属单位、14个 盟(市)气象局、119个气象台站。2009年底,全区气象在职职工3100人。学历结构:博士10人,硕士164人,本科1416人,大专1089人。职称结构:高级职称296人(正研级13人、副研级283),中级职称1562人。
内蒙古气象局机构设置
自治区气象局机关:设办公室、监测网络处、科技减灾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设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卫星遥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气象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影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预警防护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档案馆、内蒙古农牧业经济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财务结算中心)。
盟(市)气象局:设呼和浩特市气象局、包头市气象局、呼伦贝尔市气象局、兴安盟气象局、通辽市气象局、赤峰市气象局、锡林郭勒盟气象局、乌兰察布市气象局、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巴彦淖尔市气象局、阿拉善盟气象局、乌海市气象局12个盟(市)气象局,盟(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满洲里市气象局、二连浩特市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与所在市属工作部门相同。
台站设置:全区有119个气象台站,包括13个国家基准气候站、34个国家基本气象站、72个国家一般气象站。其中117个台站承担生态气象观测,24个台站承担农业气象观测(包括:4个台站承担牧业气象试验、1个台站承担农业气象试验、1个台站承担蔬菜气象试验)。12个台站承担高空观测,5个台站承担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6个台站承担数字化天气雷达观测,8个台站承担气象辐射观测,8个台站承担酸雨特种观测,8个台站承担沙尘暴观测, 4个台站承担大气成分监测,全区已建450个区域自动气象站。有77个艰苦台站。
内蒙古气象局领导简介
局 长、 党组书记: 乌 兰(蒙古族)
副 局 长、 党组成员: 李彰俊
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 何卫卫(蒙古族)
副 局 长、 党组成员: 裴 浩
副 局 长、 党组成员: 杨志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