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气象灾害信息传播服务”、“农情调查及农业气象信息服务”、“自然灾害及重大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服务”等多项涉及重点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纳入《陕西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推动陕西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建立多元气象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陕西省气象局按照《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以构建政府部门主导、市场资源配置、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服务新格局为切入点,依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职能,梳理当前部门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编制《陕西省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明确了未来气象部门应当承担的各项基础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并组织制定了《陕西省气象局基层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发展试点方案》,选定耀州区、眉县、三原县、大荔县、杨陵区等5个县(区),以农业气象信息加工传递、农气适用技术推广培训为重点,向以“政府+企业+农民+专家”模式运作的大型涉农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协会提供相关服务,对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气象服务做出有益探索。陕西省局积极还参与省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起草编制工作,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推动陕西省政府参与公共气象服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