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并将贯彻落实气象法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以《内部明电》形式传至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通报中,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锡海肯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2000年颁布以来,全市在贯彻实施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加强宣传、加强探测环境保护、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为农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在任务分解中,市政府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核、成立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区域站运行经费等纳入地方财政保障机制、县级气象台站业务用房面积达标、加大气象执法力度、修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等工作明确了责任单位,并要求各单位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