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2时,贵州省气象局副局长李昌兴发布命令,宣布启动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应对强降水。
《命令》指出,
中国气象局为此于11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遵照中国气象局命令,贵州省气象局决定启动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命令》要求,省气象局应急办、应急减灾处、观测网络处、科技预报处,省气象台、省人影作业指挥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大气探测中心、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其余地区要做好局地强降水的监测、预警、预报服务。
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应急响应流程做好有关工作,遇重要情况随时向省气象局报告。(曾居仁 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