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6日,我省出现大范围降水天气过程,全省496个测站出现降水,最大降水量出现在互助东山乡岔尔沟村,降水量24.0毫米,城镇最大降水量出现在互助,降水量21.1毫米。
西宁市区、大通县、平安区、互助县、门源县境内1/2以上的观测站点24小时降水量在10.0毫米以上,根据青海省《东部农业区春季第一场透雨指标》(DB63/T 1792-2020),西宁市区、大通县、平安区、互助县、门源县出现入春以来第一场透雨,透雨出现日期与2021-2025年透雨平均出现日期相比,西宁市区、平安区、互助县、门源县分别偏早11天、17天、21天和8天,大通县偏晚4天。
据青海省气候中心专家介绍,依据《东部农业区春季第一场透雨指标》,气象部门开展透雨监测的范围为东部农业区,包括西宁市及所属县(区)、海东市所属县(区)、黄南州两县(同仁县、尖扎县)、海南州三县(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海北州的门源县。市(县、区)透雨指标为,东部农业区某市(县、区)辖域内1/2及以上气象站(包括国家站及区域站)春季首次出现24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或48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15.0毫米,则判定该市(县、区)达到第一场透雨指标。而东部农业区透雨指标为,东部农业区1/2及以上市(县、区)达到第一场透雨指标,则判定东部农业区达到区域性春季第一场透雨指标。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当前,我省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期,出现首场透雨有利于农作物播种发芽和作物生长。同时,对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牧草返青等非常有利。(作者:金泉才 董少睿 责任编辑:钟岚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