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安委办下发《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做好灾害应对准备,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的要求,要高度重视汛期期间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对防御洪涝灾害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在天气预测预警方面,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的预测预警,适时发布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突发性强降水、强对流天气等局部性、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诱发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级相关部门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水库和水电站、学校安全、地质灾害等领域的全面检查,强化与气象部门的联动,依据气象部门的决策信息对重点区域、单位场所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强化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整治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石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