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候公报(2020年)
第二章 主要天气气候事件与气象灾害及其影响
2020年主要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有汛期暴雨洪涝、气象干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以暴雨洪涝为重,风雹、气象干旱和台风灾害次之;气象灾害损失主要集中在南平、三明和漳州地区。
1.冷空气
2020年,我省主要有8次冷空气过程,分别出现在1月26~28日、1月30日~2月1日、2月16~19日、3月28~30日、10月23~25日、11月9~11日、12月14~16日和12月30日~1月2日,其中2月16~19日、12月14~16日和12月30日~1月2日过程达寒潮标准。
(1)2月16~19日
全省49个县(市)日最低气温48小时降温超过10.0℃,以松溪14.9℃为最大。过程日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18日,南平中北部、三明西部、宁德西部和龙岩西北部共22个县(市)低于0℃,以光泽-3.8℃为最低;全省29个县(市)出现当地入冬以来最低气温,光泽、建阳等多地降雪(图8)。全省43个县(市)达寒潮标准。
图8 建阳城区(左)和光泽寨里镇山头村出现降雪(右)
(2)12月14~16日
全省20个县(市)日最低气温48小时降温超过8.0℃,上杭、武平和永定降温超过10.0℃,以上杭10.8℃为最大。过程日极端最低气温在-0.6℃(寿宁)~13.3℃(云霄)之间,其中南平大部、三明西部、宁德北部和龙岩西部低于4℃。浦城、政和、长汀、连城和武平达寒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