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开始进入雨季,市区雨水明显增多。5月23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为支持西藏做好应急度汛和水毁水利设施修复,中央财政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7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全区各地(市)各级行政领导签订了 《2016年防洪抗旱责任书》,将全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各地(市)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到人。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明确要求各级行政部门和重要河段 防汛责任人,结合各地(市)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本地区的其它重要江河、水库、城镇等防洪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还于今年4月份成立了调查小组,深入全区各地(市)对本年度防汛准备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堤防、水库、电站、塘坝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争取在主汛期前完成堤防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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