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举行。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第二年4月,中共中央号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9年6月,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成立新政协筹备会。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
会议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制定了中国人民自己的宪章,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会议一致通过了四项决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将北平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全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大团结。9月29日,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获得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会议在9月30日闭幕。当天下午6时,会议全体代表来到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在欢庆胜利的日子里,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以崇敬的心情,缅怀和纪念在长期斗争中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
中央党史研究室秘书长张树军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