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4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第六次评估报告第三工作组报告《气候变化2022:减缓气候变化》(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不同温升水平下的减排路径以及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进行了评估,评估更加侧重未来行动,具有较强的政策相关性,也必将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国正在以巨大勇气和坚定信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IPCC第三工作组报告更加接近决策者的视角,可为我国科学谋划、扎实推动“双碳”目标实施提供重要的借鉴和参考。

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加,需尽快加强减缓气候变化行动

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加,但增速放缓。报告指出,2010-2019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增加,但平均增速已低于上一个十年(2000-2009年),从2000-2009年的年均增速2.1%减少到1.3%。从历史累积排放量来看,1850-2019年人类活动累积排放了2.4万亿吨二氧化碳,其中一多半(58%)是1990年前排放的。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9年降低了5.8%。

必须加大减排力度才能实现温升控制目标。报告研究认为,如果要将全球变暖温升水平控制在不超过工业化前2℃以内,全球需在本世纪70年代初达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要将全球温升控制1.5℃以内,全球需在本世纪50年代初达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必须加大减排力度才能实现温控目标,在大力推进二氧化碳深度减排外,全球还需大力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能源系统需首先实现深度减排。能源生产和需求部门可贡献全球约四分之三的二氧化碳减排潜力。报告研究认为,要将全球温升水平控制在不超过工业化前2℃以内,到2050年全球对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使用量需在2019年基础上分别下降85%、30%和15%。要将全球温升控制在1.5℃以内,到2050年则需要在2019年基础上分别下降95%、60%和45%。

报告展现了国际科学界在减缓气候变化领域取得的新进展

IPCC报告始终以科学问题为切入点,以全球公开发表的文献为基础开展系统评估。此次发布的第三工作组报告采用了多元化、跨领域的多学科分析方法,综合评估了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和发展路径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评估了处于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国家所面临的不同挑战和机遇,以及城市、企业、民众等行动主体所发挥的越来越多的作用,并提出应在全球、国家和地方层面上实现公正和公平的发展转型。报告显示出科学与政策紧密联系的新特点,认为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协同作用,应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加强气候变化减缓行动。报告强调了不同地区和部门实施气候变化应对行动的速度和规模存在差异,要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加强国家与地区之间、部门内与部门间的互动,要通过气候政策、资金援助、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手段协同开展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这些新的评估结论将对各国政府采取更加公平务实的应对决策、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科学依据。

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双碳”目标实施

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我国力争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与IPCC报告评估的气候变化减缓路径是一致的,符合《巴黎协定》所确定的温升控制水平和目标,展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也是我国积极践行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生动体现。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能源系统低碳化转型任重道远。我国正在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有利于消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这既是扎实推进“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气候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我们要科学把握碳达峰节奏,积极研发碳中和技术,有序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我国是IPCC评估报告的重要贡献者,在IPCC制度构建与改革、报告编写与审议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年IPCC即将完成其第六个周期内所有评估工作,正逢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国际社会展望2030年的重要阶段,中国气象局作为IPCC工作国内牵头部门,将继续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参与国际科学评估,做好IPCC成果的解读宣传,为我国扎实推进“双碳”工作提供科学参考,为我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提供科技支撑。(作者为中国气象局副局长 宇如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