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业务是基金整体业务的核心,是决定基金工作成效的关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贺邦靖日前在全国财政系统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上强调了清洁基金有偿使用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具体要求。

贺邦靖提出,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基金资金虽有别于中央财政拨付资金,但仍然是体现国家政策导向和具有优惠使用条件的国有资金,接受国家审计;同时,由于基金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产生的国家收入,其使用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因此,必须确保基金有偿使用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要严格项目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地方财政合作参与开展的基金有偿使用项目是地方财政工作的新内容,起步阶段需要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探索和磨合。过去20多年里,地方财政在组织实施财政项目、多双边国际合作项目,特别是世亚行贷款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这些经验可以参考用于对基金有偿使用项目的管理。

在注重项目投资收益的同时还要注重项目绩效,特别是要确保碳减排取得实效。一方面,基金有偿使用业务主要支持能够取得碳减排实效的项目,服务于基金宗旨,服务于“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在地方开展的这些项目也应是当地的示范项目,直接服务于国家碳减排在地方和行业分解目标的实现。

基金管理中心要和地方财政厅局的同志们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开创基金工作新局面。基金有偿业务与财政部门熟悉的主要体现公共财政职能的财政拨款不同,对地方财政部门来说,是一个新事务,既是挑战,也是难得的机遇。“十二五”规划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各地完成能源强度降低和碳强度降低的约束性指标,仅靠行政手段和传统的财政手段已不够,必须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灵活手段,更好、更有效地支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金管理中心要和地方财政厅局的同事们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既要借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宝贵经验,也要认真学习气候变化领域的新知识、新做法,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摸索、总结一条利用财政创新融资机制支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做法,为地方财政工作引人新的工作资源、新的工作方式和新的思维,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作者:齐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