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国气象局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挖掘气候资源潜力,优化完善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产业链条,提升气象服务旅游康养能力,因地制宜开发气候生态产品,拓展“两山”理论实践路径,做好气候生态资源利用文章。

该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要完成四项目标:全国基本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确立并完善气候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形成以县域为单位的气候生态资源谱系,气候生态资源普查评估能力得到提高;建设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等高价值气候生态品牌,加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提升品牌增值能力;气候生态服务体系健全、种类丰富、技术完善,气象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该指导意见提出四方面16项重点任务措施。

一是开展气候生态资源普查评估。联合相关部门摸清气候生态资源底数,开展气候生态资源摸底普查并加强成果应用;加强气候生态资源潜力评估,编制精细化区划系列图谱;推动气候生态资源利用相关工作纳入地方规划,促进其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中发挥作用。

二是提升气候生态服务业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气象综合观测能力;分灾种、分行业、分区域、分时段开展重大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评估,强化生态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因地制宜开发气象文旅服务,如开展二十四节气文化传播,拓展气象景观旅游服务,助力“冰雪经济”等;提高健康气象预报服务能力;发展康养气象服务业务;推进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

三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设分区域、分品种的气候生态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及溯源系统,赋能气候生态产品增值;建设气候康养示范基地,组织开展体验式科普活动;发展“一场一策”的风能太阳能发电精细化气象服务,开展新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气候影响评价等工作,助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地方政府联合,推动气候生态品牌与地方重点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开展气候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并开展核算业务,推动核算结果在地方规划、重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方面得到应用;探索开展气候生态品牌效益评估,促进评估成果应用。(作者:吴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