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20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在埃及沙姆沙伊赫闭幕。大会就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等《巴黎协定》履约重点议题做出进一步安排,通过多项决议,达成了相对平衡的一揽子成果,释放了坚持多边主义、合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积极信号。本次会议建立的“损失与损害”基金被视为发展中国家的“历史性胜利”,意味着发达国家需要为气候变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埋单”。

补偿问题争论已久

联合国报告称,到2030年,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每年将需要1600亿至3400亿美元来应对气候变化,到2050年所需资金将高达5650亿美元。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数据显示,到2030年,即便全球仅升温1.5℃,世界近一半的人口也将面临严重的气候变化影响。

发达国家的全球累计排放量相对更大,间接造成的气候灾难导致的后果却由较贫困国家来承担。较贫困国家正在不成比例地遭受这些损害,赔偿问题也随之被提上日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围绕着全球变暖等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与损害”补偿问题争论多年,始终没有结果。

“损失与损害”可能是极端事件(如热浪和风暴)和缓发事件(如海平面上升或海洋酸化)导致的,通常分为经济性和非经济性。本质上,它要求负有历史排放责任的国家对全球变暖责任较小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

设立基金,补偿发展中国家因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损害”,是本次COP27谈判中最为棘手的问题。经过艰苦谈判,本届大会批准设立“损失与损害”基金,以帮助发展中国家作为承担气候灾难的直接成本。发展中国家不遗余力地争取这一基金,最终成功获得了支持。

截至目前,全球变暖背景下的极端事件层出不穷,发展中国家面临不断升级的灾害、能源和食品价格危机以及不断膨胀的债务。

巴基斯坦代表雪莉·拉赫曼表示,COP27“回应了弱势群体的声音”。她在峰会上说:“我们在这条道路上奋斗了30年,今天在沙姆沙伊赫,取得了第一个里程碑。”

持续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

COP27就设立“损失与损害”基金达成共识,有力回应了发展中国家的迫切诉求,消除了气候谈判中的一个关键症结。不过,这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基金运作的细节并不明晰,何时开始运作以及具体如何筹集资金等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

会议上,各国政府作出了开创性的决定,即建立新的专项基金,以协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损失与损害”。各国政府还同意成立一个过渡委员会,就如何在明年的COP28上实施新的融资安排提出建议。在未来一年里研究该基金应该采取什么形式,哪些国家和金融机构应该出资以及资金应该流向哪里……很多关键问题,都留给了未来的谈判。

被称为“沙姆沙伊赫实施计划”的决定强调,全球向低碳经济的转型预计需要每年至少4万亿到6万亿美元的投资。提供此类资金需要对金融体系及其结构和流程进行迅速和全面的转型,让各方参与者都参与进来。

此外,发达国家缔约方仍未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联合调动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承诺,全球适应资金翻倍的路线图仍不明确,全球气候治理任重道远。有关人士提出应敦促其实现这一目标,并呼吁多边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调动气候资金。

中方积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

在COP27会议期间,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与美国气候问题特使约翰·克里进行了正式磋商。

法新社报道称,中美合作是应对全球变暖的关键,并且这一合作在过去的联合国气候会议上取得了众多突破,尤其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15年《巴黎协定》。

在去年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中国和美国发表了一份关于气候合作的联合宣言,为陷入困境的国际谈判重启奠定了基础。双方还成立了气候行动工作组,以推进气候合作。

中方代表团全面深入参与近百项议题磋商,与公约秘书处、埃及主席国及各方密切协调,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为会议取得一揽子成果做出了重要贡献。未来,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国气象报记者罗澜综合中国新闻网、法新社、澎湃新闻、国际在线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