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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气象局介绍

【字体:   2010-05-19 09:45:43   来源: 中国天气网云南站

  曲靖市气象局是云南省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同时也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工作部门,实行双重领导和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负责管理全市气象工作。全市气象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78人,其中在职职工115人,离退休职工63人;在职职工中,公务员15人;大专以上学历91人;具有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49人。下设七县一市一区9个县级气象局,其中宣威、会泽、沾益、陆良4个县局为国家一级站,其他5个县局为国家二级站;局机关设置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防雷办)5个职能科室,以及气象台、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雷电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5个直属单位。

  (一)单位主要职责

  曲靖市气象局既是云南省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又是曲靖市人民政府主管气象的工作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实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气象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会同曲靖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促进气象事业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2.负责对气象行业实施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对气象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气象设施项目布局、立项、审核、报批。

  3.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以及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组织对当地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规划中的气象条件评价、论证和审查。

  4.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的防灾减灾决策,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协调对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负责对灾害发生气象成因鉴定的管理。

  5.规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规划指导全市防雷减灾工作,行使国家赋予的防御雷电灾害的管理权和执法权,归口管理并督促实施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检测工作,组织对重大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劳动人事、行政监察、 科研、业为建设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担云南省气象局和曲靖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关科室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内外综合协调,草拟文件、报告、计划、制度等并负责监督催办,负责目标管理、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接待、办公自动化。市局物业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局基本建设(基建管理、环境改造、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维修,车辆管理、调度、文印、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制定机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局机关内传达地方和省局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协助局领导指导各县(市)区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管理局机要文电和其它各种文电、信件、报刊的内外收发;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政工科: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录用调配、人才培养、社会保障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管理 市局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命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会同地方党政部门做好本市气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市局妇女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3、计划财务科:组织、协调、落实并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财务审计监督等管理工作。承担市局财务、社会保险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基建、修缮、台站基础设施综合改善的审计和项目管理。负责指导下属县、市气象局财务工作。

  4、业务科技科:负责拟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气象业务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管理基本气象业务科技发展、公益气象服务及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气象仪器的计划、管理、供应。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政策法规科(防雷办):主管政策、法规、行业管理、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的职能机构。负责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组织管理、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负责行业管理及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市施放气球管理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负责雷电防护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气象行政许可日常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局直属单位职责

  1、气象台:开展气象预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决策服务、公益服务和专业有偿服务;承担天气预报基础业务;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与评价,负责网络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开发与日常维护,承担气象影视、“ 121 ”语音答询系统天气预报的制作。

  2、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规划、管理、组织、指挥、协调、宣传全市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负责全市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组织实施、指挥和效益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人影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管理;负责全市人影装备的配置、管理;负责全市人影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科普宣传和科研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实施人影作业装置、弹药的采购、调配和装备的维修、安检工作。

  3、科技服中心:负责农经信息和农经网工作;承担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承担12121、气象短信、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气象信息服务;承担城市环境、交通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服务工作,开辟气象服务新领域;推广应用气象服务新技术、新产品;承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4、雷电中心:负责所在市及全市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设计评价、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雷电防护工程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雷电灾害调查、事故鉴定、灾情上报、风险评估等业务,发布雷电灾害简报;承担雷电业务的科研与技术开发;负责对下级业务的技术指导;承担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5、财务核算中心:承担市局机关、市局直属单位、各县(市)局的财务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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