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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气象局全面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字体:  2008-07-09 15:13:00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7月8日,陕西省气象局党组审议通过了《汶川地震陕西省气象部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在此之前,陕西省气象局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气象局抗震救灾总结暨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并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小组。陕西省气象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地震发生后,陕西震感强烈。地震造成全省气象部门81个单位基础设施及气象仪器、设备受损。一些台站地基受损,山体滑坡,房屋裂缝,围墙倒塌,一些台站观测场、观测仪器及信息网络设备遭到损坏。灾害发生后,陕西省气象部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快速启动了灾后恢复工作和重建工作。陕西省气象局第一时间将中国气象局抗震救灾300万元专项经费下拨到各受灾单位,紧急调剂观测和网络急需器材设备110余套(件),及时向受灾台站下发了中国气象局协调解决的地面观测和自动站等仪器设备150套,完成22间563平方米业务用活动板房和23间511平方米生活用活动板房,并为汉中、宝鸡9个重灾县区近70个灾民临时居住点免费安装了价值40多万元的205根避雷针。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陕西省气象局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重建的方针,将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一流台站建设与灾后重建以及现有规划相结合,统筹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灾后重建资金、业务建设资金、捐赠资金、对口支援资金,优先安排与气象业务、职工基本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建设,力争把地震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全面恢复气象业务服务能力。

据悉,陕西省气象部门的灾后重建工作将以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和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为重点,初步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到位,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气象业务及相关配套体系,提升气象及相关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使灾区气象服务综合保障能力超过震前水平,气象台站达到全国“一流台站”水平。

同时,为了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动员全省气象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省内受地震重灾区的市、县气象局尽快做好恢复重建及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深化“南北互动计划”和“项目带动计划”,陕西省气象局还专门对全省气象部门对口援助受灾市、县气象局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汉中、宝鸡两个重灾市气象局及9个重灾区县被确定为援助对象。全省省市级单位同受灾市、县气象局对口结对,在人才和技术、献爱心和精神方面提供援助。对口援助时间从现在开始启动,将持续到明年6月底。

另外,按照国务院“一省帮一重灾县”的方针,中国气象局还确定了天津和厦门市气象局支援陕西宁强、略阳县气象局。天津和厦门市气象局将支援陕西两重灾县气象局恢复重建,提供资金援助、人员支持和技术指导等。

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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