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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气象局介绍

【字体:   2009-11-17 12:05:32   来源: 中国天气网山西站

忻州市气象局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各项工作、分配全局工作任务。
  2.负责全局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局性综合类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督办;归口处理市人大、市政协有关气象方面的议案提案。
  3.负责政务公开、宣传、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生产、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怖、外事、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4.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的起草,并负责监督、检查、督办等工作。
  5.负责目标任务的管理,及时上传、下达省局及市政府的考核指标,并按照要求督办和上报;负责组织对县(市、区)气象局(站)目标考核工作。
  6.负责节能减排、办公用房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和分配工作,协助计划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市气象局报刊杂志征订工作,指导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8.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值班、应急值班管理;协调、指导和处理与气象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9.负责本市气象政策法规管理、气象行业社会管理和行业气象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气象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研究、指导和咨询。
  10.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
  11.负责气象行政审批管理,承办“放管服效”改革有关工作。
  12.指导、督促全市气象部门政策调研工作。
  13.负责气象现代化、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议事机构办公室工作。
  14.负责公务接待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和调度、驾驶员日常管理(不含聘用、报酬和辞退)工作。
  15.办理干部职工的探亲假、年休假、病(事)假和疗养假等审核手续。
  16.负责管理落实省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下达的工作任务。
  17.负责市气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全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工作,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18.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业务科
  1.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管理、综合气象观测站网的规划布局;气象技术装备业务管理,气象通信网络管理。
  2.负责气象预测、预报、预警和气候业务管理;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气象资料开发利用管理;气象服务发展规划、业务管理和组织实施;气象服务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的管理及指导。
  3.组织协调区域灾害性天气联防;组织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4.负责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管理;对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对气象信息员开展日常管理和培训;组织气象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
  5.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层面工作。
  6.负责山洪项目、“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专项、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气象科普活动及县级综合气象业务职业技能培训。
  8.负责组织落实省局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9.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10.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1.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
  3.负责财经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解读、宣传和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监督。
  4.负责全市气象部门计划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内部控制、财务统计等管理工作。
  5.负责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下的中央和地方气象公共财政保障经费预算工作。
  6.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工作。
  7.负责落实省局计财处和地方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省局纪检组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
  8.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9.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文明办)
  1.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组织实施人才强局战略,拟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人才队伍、团队建设的管理。
  3.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考核奖惩、人才交流、人事统计、职称评审管理、人事档案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4.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
  5.负责市气象局职工计划生育、健康体检工作,配合完成人口普查工作。
  6.负责市局党组会议记录,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记录,承办落实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7.归口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老干部工作。
  8.协助市局党组加强全市气象部门党的建设,负责日常党建党务工作。
  9.负责对市局群团组织的统一管理。
  10.负责组织落实省局人事处、党办、老干办和地方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1.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12.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组工作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市气象局及所属单位、县级气象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负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制定与督促落实工作,落实山西省气象局党组及市气象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经山西省气象局党组、市纪委等上级部门批准,初步核实市气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市气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3.调查全市气象部门科级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提出处分建议;指导县级气象局调查处理党员、其他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气象部门纪律作风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反腐倡廉宣传及警示教育工作。
  4.协助市气象局党组加强全市气象部门的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市气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对全市气象部门各级党组织,对管辖范围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6.受理对全市气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全市气象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7.向局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山西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组同志以及联系局领导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8.履行市气象局行政监察职责,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9.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10.承办山西省气象局党组以及上级纪检、监察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总工办工作职责
  1.参与业务类项目和其它重大项目的决策和管理。
  2.协助分管局领导管理全市气象部门通讯、信息网络、仪器装备运行保障。
  3.协助分管局领导开展基础设施类、探测装备类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4.协助分管局领导协调、指导和处理与气象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
  5.参与政府采购、科研攻关、研究型业务等管理工作。
  6.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7.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气象台(忻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负责天气业务工作,制作和发布忻州市中短期天气预报、灾害性和高影响天气临近预报,解释应用省气候中心制作的短期气候预测产品,并对县气象局提供指导。
  2.负责各类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产品和各类预警信息的制作,包括常规气象预警信号、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等,并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发布。
  3.负责各类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包括《重要天气报告卡》《重要天气预报》《气象信息专报》等,撰写决策气象服务材料。
  4.负责各类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包括农业气象月(旬)报、土壤墒情、农用天气预报、气象灾害评估报告、春耕春播专题服务、秋收秋种专题服务等。
  5.负责忻州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制作全市空气污染扩散条件预报产品。
  6.负责忻州市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包括雨(雪)情资料、月(旬)气候概况、月气候评价等。
  7.负责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提供气象保障服务,为新闻发布会提供发言材料。
  8.负责忻州市分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的制作。
  9.承担气象短信、市电视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众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发布。
  10.承担环境气象观测和大气环境评价工作。
  11.承担市级公众气象服务业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12.负责忻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层面的工作,为各县(市、区)气象局(站)人影作业提供技术指导。
  13.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14.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1.负责制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实施;负责气象灾害调查,提出灾害防御、隐患整治建议。
  2.负责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及专业专项技术服务,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推广及成果转化应用。
  3.开展气象灾害致灾机理研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等;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标准、规范的宣传和实施监督;参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以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
  4.开展防雷安全监管,向各县(市、区)气象局(站)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6.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
  1.负责全市气象通信与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与建设。
  2.负责全市气象通信与信息网络骨干系统(包括局域网系统、气象广域网系统、CMAcast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监控。
  3.负责气象数据库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
  4.承担与气象信息系统相关的技术开发应用等工作。
  5.负责视频会议会商系统(视频终端、大屏显示等系统和相关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系统管理。
  6.负责指导所辖县(市、区)气象局(站)的局域网、气象广域网、视频终端等系统的建设和系统安全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服务。
  7.负责雷达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8.制定全市气象技术装备的配备标准和主要消耗器材的消耗定额。
  9.组织实施全市气象部门技术装备的申请、订货、储存、调拨、供应等工作。
  10.负责全市综合观测系统装备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故障诊断、计量检定和维修维护(含协调省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和其他部门维修)工作。
  11.负责各县(市、区)区域自动站(含山洪站)建设、维护、维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气象局(站)有关自动气象站的建设、维护、维修和标定工作。
  12.负责全市气象信息的收集、传输、管理、存储与共享服务。
  13.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类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移交工作;承担市气象局信息化资料档案、共享业务和应用上报等管理工作。
  14.负责市气象局机关发电机、UPS电源、电气化设备、应急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及储备工作。
  15.负责局机关水暖电等设施及由局机关延伸至家属区公共区域相应设施的维修维护。
  16.负责家属楼水电表读数抄录、水暖电费收缴和局机关水、暖、电、电话费的缴纳。
  17.负责家属院的卫生安全及机关院的卫生安全绿化。
  18.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19.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气象服务中心
  1.负责气象广告宣传与策划等工作。
  2.负责专业气象服务基础产品的制作和发布。
  3.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产品的研发、制作、分发。承担市级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调查、行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及其他专业气象服务调查评估相关工作。
  4.承担市级公众气象服务增值服务和专业有偿气象服务。
  5.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6.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核算中心
  1.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市气象局所辖县级气象局(站)所有资金的会计核算;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2.负责组织全市气象部门的财务决算。
  3.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打印、装订和移交工作。
  4.负责处理相关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和各项用款计划上报工作。
  5.负责监督全市气象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
  6.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7.负责工资发放、公积金缴纳、发票填开及税款申报缴纳等相关事宜。
  8.负责地方财政拨款申请及支付相关工作。
  9.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
  10.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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