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风险披露有更广阔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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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自然灾害是一种额外的负担,但是如果转换一种角度,通过理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自然灾害可以转变为人类最后的没有被利用的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新机遇。”国际全球环境变化人文因素计划中国国家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教授叶谦说。

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影响无疑是当今社会最具代表性的风险之一。“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世界各国都意识到要解决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发展的悖论,配合政治手段,在经济手段上创新也许才是达成双赢局面的有效途径。”叶谦认为。

气候的变化、极端天气事件的发生、各国因气候变化在内政外交方面所实施或即将实施的各种法规条例,以及低碳经济趋势下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等因素都将对企业产生不可规避的影响,而气候变化所催生的新兴朝阳领域亦让企业不可忽视。对企业而言,气候变化的问题也越来越不可回避,气候变化风险已嵌入到企业的实际经营和投资中,如何适应气候变化,规避风险,抓住机遇已经上升到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

实际上,在叶谦看来,“对企业而言,气候变化不仅仅意味着风险和挑战,同时也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机遇渗透到企业经营行为的方方面面。在绿色经济、低碳发展理念的驱使下,不少企业已开始寻找商机,开发低碳节能的产品和服务。清洁技术、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生态农业就是最生动的例子。

“富有生命力的企业应当成为,也必须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主体。基于市场的优胜劣汰,如何通过有效手段驱使企业自发规避气候风险,抓住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商机,自发进行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进行绿色发展是当今形势下全世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他说。

2010年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通过了《上市企业气候风险披露指南》。对上市企业进行的气候风险披露不仅可帮助企业充分理解和认识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同时也能够帮助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决策。虽然气候风险披露工作刚刚起步,企业披露信息也并不完善,但由于气候风险披露本身能带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巨大效益,其背后也蕴藏着巨大商机和大量就业机会,因此,气候风险披露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中国,随着国内外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的变化,发展方式已遇到多方面挑战。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仅靠政府力量应对气候变化及日趋频发的气候灾害所带来的风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行动,尤其是基于相关条例、规定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探索低碳、绿色发展之路,才能将应对气候变化落在实处。”叶谦认为。

其中,作为与气候变化直接相关、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联系的单位,气象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叶谦表示,气象部门要前瞻性地把握住气候变化风险评估披露的方向,积极参与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融入影响企业经营实施的具体层面中。“这不仅将提高气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管理能力,也将增强气象部门长远发展的可持续性。”

此外,气象部门在加强气候风险区域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风险评估等服务的同时,还应加强气候变化方面自然科学支撑的研究,构建气候变化风险及极端天气风险评估的基本模型、方法和标准,深入开展对气候事件影响评估的相关研究;积极开始在有关研究单位和高校组织跨学科的相关研究,开展气候变化风险对行业发展和企业业务运行的影响评估研究工作。同时,由于气候变化风险披露工作还涉及到相关法律条例风险的内容,叶谦期待,气象部门在抓紧气候立法的同时,应开展现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和规章对行业和企业运行和未来发展的影响评估研究工作,加快相关气象立法进程和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