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 NGO能有何作为?
2013年11月14日,在波兰华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中)与中国青年学生代表阅读《应对气候变化,青年在行动》中文版。

环保NGO是气候变化领域的积极参与力量,一直活跃在全球气候谈判会场,不过,与国际NGO在气候变化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相比,国内NGO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参与非常有限,影响力不足。中国NGO在哪些方面有待加强?NGO如何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值得大家认真思考。

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NGO不断成长

NGO的地位和作用早已在国际气候体制中得到了其他参与主体的广泛认同。以国际气候谈判为例,NGO被允许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NFCCC)下的大部分正式、非正式谈判,并可通过在会期发放文件以及与谈判人员面对面交流来影响谈判进程。

2009年,中国气候传播项目的执行主任王彬彬以第一个从中国内地调派的观察员身份出席了会议。当时她是亚洲媒体统筹,主要工作是协助媒体来跟进这次谈判。在这个过程中,王彬彬发现,中国政府、媒体及NGO用自己的方式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在国际舞台上并不是那么被认可。

原因何在?在充分了解国际NGO在气候谈判过程中的角色和定位后,王彬彬开始思考,同为气候谈判参与者,中国NGO与国际NGO之间的差距在哪里?为何中国政府和民间的努力不为国际社会所熟知?中国NGO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能做些什么呢?

对于气候变化议题,中国环保NGO从来不乏参与热情。近年来,我国一些本土NGO和国际NGO驻华机构也纷纷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2007年3月,包括自然之友、地球村、世界自然基金会、绿家园志愿者和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在内的8家NGO启动了中国公民应对气候变化项目。

而本土NGO在气候变化领域比较活跃的有全球环境研究所(GEI)、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中国民间气候变化行动网络(CCAN)和中国青年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网络(CYCAN)等。

据悉,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生态、环境、气象类社会组织,已经由2007年的5700个,增加到2012年的7041个。这其中有很多NGO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关注气候变化问题,并在地方开展了相关活动。

谈及中国NGO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做的工作,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介绍说:“第一是参与气候立法,通过开办研讨会、专家沙龙,给立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二是参与调研节能、减排项目,出版相关科普读物;第三是培养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专业人才,譬如,将青年送到国外NGO交流学习;第四是配合政府间谈判;第五是进行气候变化方面的民意调查。”

在政府层面,气候变化领域的NGO主要以与政府合作为主,在合作中既能帮助政府实现目标,又能为政府带来新的观念。对于企业方面,我国NGO将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国际减排机制介绍给国内企业,帮助其实现节能减排,倡导和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对公众方面,我国NGO开展了较多工作,提高气候变化意识,宣传低碳生活方式。